佛山市南海區桂城半島路以北、金域藍灣以西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信息公示
發布日期:2022-05-13 瀏覽次數:佛山市南海區桂城半島路以北、金域藍灣以西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信息公示內容
詳細介紹
一、基礎信息
佛山市南海區桂城半島路以北、金域藍灣以西地塊(以下簡稱“地塊”)位于佛山市南海區桂城半島路以北、金域藍灣以西,中心地理坐標北緯 23.013456°,東經113.160015°,調查面積為28756.98平方米,現權屬于佛山市南海區桂城街道石(石肯)社區二村股份經濟合作社。地塊土地歷史用途包括農用地、工業用地(以五金加工企業為主,此外還包括噴塑企業和聚苯乙烯泡沫制造企業);根據《佛山一環沿線(南海區石(石肯)片區)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》,地塊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(R2),屬GB36600第一類用地。
二、第一階段環境調查結論
第一階段調查工作開展時間為2021年9~10月。根據第一階段調查結果,地塊在1997年之前為農用地;為促進集體經濟發展,土地使用權人于1997~2005在地塊內陸續建成工業廠房;此后至2015年地塊內廠房建筑物布局未有明顯變化;1997至2015年,地塊內共有14家企業在地塊內進行經營(其中同發五金噴塑廠、志發鋼管廠、駿業五金配件廠等13家企業為生產加工型企業,佛山市南海區石(石肯)二村綜合服務部僅進行日用百貨的倉儲,不涉及生產),地塊內生產企業類型以機加工(鉆、銑、車、磨等)工藝為主,其余工藝包括噴粉(含磷化前處理)、制管、聚苯乙烯顆粒發泡、熟化等;2015年地塊內啟動工業廠房的拆除工作,并于2016年全部完成拆除,地塊原有硬化基本保留;2016年至2018年閑置;2019年初至2020年,地塊南側金域藍灣二期建設開挖的土方回填在地塊內,填土厚度在0.6~3.2m左右,平均填土厚度約為1.8m,土方量約5.2萬m3,填土覆蓋整個地塊;2020年停止填土,地塊現場圍蔽并閑置至今。
三、第二階段環境調查結論
本次調查地塊內共布設土壤監測點位22個,地塊外對照點1個,同時引用相鄰地塊《石(石肯)村一村東周巷口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》(該地塊場調結論為第一類用地,且已通過評審取得備案函)中的2個對照點(含1個土壤表層監測點和1個水土共用點)作為本次調查的對照點。采樣深度按至少需要采集回填土表層土壤、素填土表層土壤、下層土壤(初見水位附近)及飽和帶土壤樣品的原則,并結合巖心及快篩情況進行分層采樣,不同土層樣品垂向采樣間隔不超過2 m,每個監測點至少采集了5個樣品進行實驗分析。本次調查共采集土壤樣品113個,涉及到的檢測項目包括理化性質3項(pH、水分、有機質)、特征污染物32項(總鉻、六價鉻、鎳、汞、砷、錳、氟化物、苯、甲苯、間二甲苯+對二甲苯、鄰二甲苯、苯乙烯、苯并[a]蒽、苯并[a]芘、苯并[b]熒蒽、苯并[k]熒蒽、?、二苯并[a, h]蒽、茚并[1,2,3-cd]芘、萘、苊烯、苊、芴、菲、苯并(g,h,i)苝、芘、蒽、熒蒽、石油烴(C10-C40)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、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,其中六價鉻、鎳、汞、砷、苯、甲苯、間二甲苯+對二甲苯、鄰二甲苯、苯乙烯、苯并[a]蒽、苯并[a]芘、苯并[b]熒蒽、苯并[k]熒蒽、?、二苯并[a, h]蒽、茚并[1,2,3-cd]芘、萘共17項包含在45項基本項目內),除特征污染物外其他基本項目28項(鎘、銅、鉛、四氯化碳、氯仿、氯甲烷、1,1-二氯乙烷、1,2-二氯乙烷、1,1-二氯乙烯、順-1,2-二氯乙烯、反-1,2-二氯乙烯、二氯甲烷、1,2-二氯丙烷、1,1,1,2-四氯乙烷、1,1,2,2-四氯乙烷、四氯乙烯、1,1,1-三氯乙烷、1,1,2-三氯乙烷、三氯乙烯、1,2,3-三氯丙烷、氯乙烯、氯苯、1,2-二氯苯、1,4-二氯苯、乙苯、硝基苯、苯胺、2-氯酚),總共63項指標。
本次調查共布設地下水監測井7個(地塊內6個、地塊外對照點1個),采集地下水樣品7組,檢測項目包括常規項2項(pH、渾濁度)、特征污染物31項(六價鉻、總鉻、鎳、汞、砷、錳、氟化物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苯乙烯、苯并[a]蒽、苯并[a]芘、苯并[b]熒蒽、苯并[k]熒蒽、?、二苯并[a,h]蒽、茚并[1,2,3-cd]芘、萘、苊烯、苊、芴、菲、苯并(g,h,i)苝、芘、蒽、熒蒽、石油烴(C10-C40)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、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),總共33項指標。
根據樣品檢測分析結果:
(一)地塊內土壤所有監測項目均未超過相應的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。
(二)地塊內地下水渾濁度超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Ⅲ類標準;除錳外,其余指標均未超出本次調查確定的風險篩選值。渾濁度為非毒性指標,對人群健康無潛在風險。區域內(含對照點)均存在地下水錳超標情況,主要是由于珠江三角洲淺層地下水水質背景值高造成。地下水中錳為非氣態污染物,調查地塊所在區域后續開發不飲用或使用地下水,不存在暴露途徑,不作為本地塊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分析的關注污染物,故不需要對地下水啟動下一步調查工作。